作案凶器
定襄县受禄乡赵在鑫,以油漆工、跑个体出租为业。1998年至今,先后杀害7名孩子。对其他,则全无悔意。
2003年4月19日,赵在鑫送乘客赵某到忻府区义井乡安邑村。上车时说好15元车费,但到了村里小巷内,赵某却只付给5元。赵在鑫不答应,赵某威胁他“你是不是不想回了!”赵在鑫勃然大怒,从车里操起钢珠枪,朝其后脑就是一枪。
杀害陈某的动机荒唐之极:2003年10月21日,赵在鑫见受害人独自一人骑自行车回农牧局宿舍,突然有一种冲动想打死她。待她开大门时,赵跑上去就朝她开了一枪,陈当场翻落在路沿下身亡。赵在鑫交待:这次纯粹是为了寻刺激。
赵在鑫全盘招供后透露出的“下一步计划”让所有人惊心:他盘算已久,准备持枪抢劫加油站,搞一些钱。
他准备用炸药炸掉当地一处办公楼,以报复社会。之所以还没有做,是因为炸药还不够——警方在他的家搜出3.05公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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时间:2008-9-30 8:24:54 | 浏览次数:2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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